Jamie Oliver's Food Revolution episode 1
看後,才實際體驗到原來西方國家浪費食物的情況其實非常嚴重,而其國民的偏食情況實在超出想像:全雪櫃都是油炸食物!很恐佈。
想起香港甚至中國,也逐漸西化,肉多菜少,變成跟美國一樣,只是遲早問題。想起結婚後要自己煮食,想起未來的兒女健康,我要學習健康的煮食之道了。
面具?有!奇裝異服?有!武器?有!超能力?唔.....
當一個超能英雄 (Superheros) 有面具有奇裝異服有武器但獨缺超能力時,他還算不算超能英雄?在 kick-ass 中,主角便是這樣的一個普通人。沒有被輻射蜘蛛咬到、沒有被核射線照射、沒有基因突變,他只是一個喜歡看超能力英雄漫畫的普通高中生,喜歡同班的漂亮女生、看三級電影、和朋友聊天打屁。但主角一直奇怪,為什麼現實中沒有超能英雄呢?難道沒有超能力便不能成為協助市民的英雄嗎?
在思考「人生有幾多個十年?」後,加上生活無聊,主角穿上戰衣、戴上面具、變身英雄 Kick-ass,決定在晚上去巡邏幫助市民,然後一次跟流氓打架時,被拍下並放上 youtube,成為風雲人物,引發大量的模仿者。後來被捲入黑幫事件中,沒有超能力沒有體力的他更有生命危險!
《Kick-ass》沒有超能力的勁暴畫面,打鬥場面也不算多,反而有點像少年生活漫畫。後來劇情突然一轉,充滿血腥暴力,更有懸疑成分,令人忍不住的想另一個超能英雄 Hit-girl 的真正身份,在中後期時令人欲罷不能,看到最後結局時更令人意想不到。
不過,跟一般歐美漫畫一樣,畫功有點怪,每一話的人物樣貌也有所不同,當中的差異實在頗大,可能跟美漫是由一隊人所畫有關。另外,故事想描述的是普通的高中生在一般的環璄下做稍為越軌的事,但後期的故事卻超出這樣的範圍,變得有點誇張,特別是 Hit-girl 的行為與生活,實在不是現實會發生的事 (雖說現實越來越不正常)。結局特別但整體故事結構單薄,缺乏感情描寫,可能跟幅篇有關。而結局的伏線,我相信作者因為漫畫銷情不錯而加上去的。
整體而言,屬於值得一看的漫畫,劇情令此漫畫加分不少,而看慣了超能英雄漫畫的人可能更感過癮。以此改篇的電影已經上畫了,遲點去看。
當一個超能英雄 (Superheros) 有面具有奇裝異服有武器但獨缺超能力時,他還算不算超能英雄?在 kick-ass 中,主角便是這樣的一個普通人。沒有被輻射蜘蛛咬到、沒有被核射線照射、沒有基因突變,他只是一個喜歡看超能力英雄漫畫的普通高中生,喜歡同班的漂亮女生、看三級電影、和朋友聊天打屁。但主角一直奇怪,為什麼現實中沒有超能英雄呢?難道沒有超能力便不能成為協助市民的英雄嗎?
在思考「人生有幾多個十年?」後,加上生活無聊,主角穿上戰衣、戴上面具、變身英雄 Kick-ass,決定在晚上去巡邏幫助市民,然後一次跟流氓打架時,被拍下並放上 youtube,成為風雲人物,引發大量的模仿者。後來被捲入黑幫事件中,沒有超能力沒有體力的他更有生命危險!
《Kick-ass》沒有超能力的勁暴畫面,打鬥場面也不算多,反而有點像少年生活漫畫。後來劇情突然一轉,充滿血腥暴力,更有懸疑成分,令人忍不住的想另一個超能英雄 Hit-girl 的真正身份,在中後期時令人欲罷不能,看到最後結局時更令人意想不到。
不過,跟一般歐美漫畫一樣,畫功有點怪,每一話的人物樣貌也有所不同,當中的差異實在頗大,可能跟美漫是由一隊人所畫有關。另外,故事想描述的是普通的高中生在一般的環璄下做稍為越軌的事,但後期的故事卻超出這樣的範圍,變得有點誇張,特別是 Hit-girl 的行為與生活,實在不是現實會發生的事 (雖說現實越來越不正常)。結局特別但整體故事結構單薄,缺乏感情描寫,可能跟幅篇有關。而結局的伏線,我相信作者因為漫畫銷情不錯而加上去的。
整體而言,屬於值得一看的漫畫,劇情令此漫畫加分不少,而看慣了超能英雄漫畫的人可能更感過癮。以此改篇的電影已經上畫了,遲點去看。
在 iPad 公布之初,就因為有 ibook store 的出現而有 iPad 與 ebook reader 優劣爭論。那時我也如所有跟 ebook reader 熱戀的同好們一樣,覺得 ipad 那 LCD 螢幕實在不適合看書,只有看多久也不會令人眼痛的 eInk 螢幕才是王道。
現在 iPad 已公開發售,在看了不少 reviews 後,老實說,我也心動了!那 9.7" 的大螢幕、超快的反應、看書揭頁時那華麗的畫面、超酷的機身設計、Apple 的獨有 logo和名氣效應,完全將 Sony reader 和 Kindle 等比下去。當然,用 iPad 看書時眼睛還會刺痛,但若將兩著一比,你會選擇可上網可玩遊戲可看 email 的帥氣 iPad ,還是沉實黑白只能看書的 ebook reader?IPAD 一定會幹掉 eBook Reader 的。
然後我讀到這篇文章 (NSFW: I Admit It, The iPad Is A Kindle Killer. I Just Wish It Weren’t Going To Kill Reading Too) 才意識到,iPad 沒有幹掉 eBook Reader,它幹掉的,其實是「閱讀」本身。
在電視出現後,閱讀的人數已經下降了。比起從書本吸收資料,電視的效益更大;比起書本的靜態畫面,電視的五光十色畫面更吸引人。以至後來的漫畫、電腦、互聯網、唱 K等等,太多的娛樂、太多的誘惑將讀者從「閱讀」中抽離。誰會再看書呢?上網檢查一下電郵瀏覽一下各大網址,即食文化將我們僅有的時間攤分開來。
若同時擁有 iPad 和 eBook Reader,誰又可以忍著不帶多姿多彩的 iPad 而只帶 Reader?可是用 iPad 看書的話,看一會便令人忍不住的上網,或玩玩遊戲。iPad 實在過於方便,它將多媒體娛樂結合在我們的生活中,連用來看書的僅餘時間都會被吃掉。
閱讀已死,然後,新的文化新的活動將會出現,或許,將來所有的書本都會像這樣:
現在 iPad 已公開發售,在看了不少 reviews 後,老實說,我也心動了!那 9.7" 的大螢幕、超快的反應、看書揭頁時那華麗的畫面、超酷的機身設計、Apple 的獨有 logo和名氣效應,完全將 Sony reader 和 Kindle 等比下去。當然,用 iPad 看書時眼睛還會刺痛,但若將兩著一比,你會選擇可上網可玩遊戲可看 email 的帥氣 iPad ,還是沉實黑白只能看書的 ebook reader?IPAD 一定會幹掉 eBook Reader 的。
然後我讀到這篇文章 (NSFW: I Admit It, The iPad Is A Kindle Killer. I Just Wish It Weren’t Going To Kill Reading Too) 才意識到,iPad 沒有幹掉 eBook Reader,它幹掉的,其實是「閱讀」本身。
在電視出現後,閱讀的人數已經下降了。比起從書本吸收資料,電視的效益更大;比起書本的靜態畫面,電視的五光十色畫面更吸引人。以至後來的漫畫、電腦、互聯網、唱 K等等,太多的娛樂、太多的誘惑將讀者從「閱讀」中抽離。誰會再看書呢?上網檢查一下電郵瀏覽一下各大網址,即食文化將我們僅有的時間攤分開來。
若同時擁有 iPad 和 eBook Reader,誰又可以忍著不帶多姿多彩的 iPad 而只帶 Reader?可是用 iPad 看書的話,看一會便令人忍不住的上網,或玩玩遊戲。iPad 實在過於方便,它將多媒體娛樂結合在我們的生活中,連用來看書的僅餘時間都會被吃掉。
閱讀已死,然後,新的文化新的活動將會出現,或許,將來所有的書本都會像這樣:
這裏快變成讀書報告的網誌了。因為自己最能做的事,就是看書了,但寫文章的能力實在追不上讀書的能力。在這裏要澄清一點,我不是消化的看,而是囫圇吞棗的看,所以要說我在看書時學到什麼,可以說沒有:看了這麼多英文書,對英文生字的認識還是很初階;看了這麼多散文,還是寫不出好字;看了這麼多小說,對情節的掌握還是不行。說出來我也很不好意思啦。
可是,自己還是喜歡書中的花花世界,所以看書的時間雖然減少,但不會停下來。做自己喜歡做的書是最開心舒服的,不過還是應該趁熱情還未消退時繼續做下去,不能待遲點有時間才做,不然會永遠不開始做的。
PS: 有想過,放棄這裏,自己起一個 webserver 自己 host,畢竟將文章儲存在這裏,有備份上的困難,若要先打在 word 中再 post 上來又太麻煩與不方便。可是自己 host 又浪費電力,租 server 又浪費金錢,權衡下還是重回這裏的懷抱。
PPS: 這篇文章是在看到 hit rate 降了 98% 後亂寫的,98% 耶!雖然原本就是沒什麼人來這裏,但看到下降 98% 後還是想努力維持一下,至少維持每日小貓三四隻的情度吧?
可是,自己還是喜歡書中的花花世界,所以看書的時間雖然減少,但不會停下來。做自己喜歡做的書是最開心舒服的,不過還是應該趁熱情還未消退時繼續做下去,不能待遲點有時間才做,不然會永遠不開始做的。
PS: 有想過,放棄這裏,自己起一個 webserver 自己 host,畢竟將文章儲存在這裏,有備份上的困難,若要先打在 word 中再 post 上來又太麻煩與不方便。可是自己 host 又浪費電力,租 server 又浪費金錢,權衡下還是重回這裏的懷抱。
PPS: 這篇文章是在看到 hit rate 降了 98% 後亂寫的,98% 耶!雖然原本就是沒什麼人來這裏,但看到下降 98% 後還是想努力維持一下,至少維持每日小貓三四隻的情度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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