糕飛.想點三十而立.努力發奮

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

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.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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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re about 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……跑步是我最喜歡的運動。因為不用錢不用找伴,何時何地,只要有一雙跑鞋,便可以跑。技術需求不多,不是爭奪名次的話,只要你肯跑便可以繼續。因為自己缺乏那些爆發力的肌肉,所以不喜歡短距離的衝刺,而喜歡長距離的慢跑。跑到馬拉松的 42.195 km 是我的目標,雖然現在每次跑完半馬已經半死不活,但相信只要練習,一定可以跑完全馬。

村上春樹是我喜歡的作家。從《聽風的歌》到《海邊的卡夫卡》,他寫的長篇大部份都有讀(《1Q84》還未有時間看)。要說為什麼喜歡他也不知從何說起,因為我也不明白。他寫的故事很多都虛無飄緲,但其中卻有一股吸引力,令你追看下來,看完也要惆帳一番。

跑步是村上春樹喜歡的運動。他從 1982 年秋天便開始跑,幾乎每天有跑,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。跑這麼多,還寫了一本關於跑步的書,便知道他多麼喜歡跑步。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.》是村上春樹跑了這麼久後,對跑步這件事的一些看法。

不,這不是一本關於作者在跑步時會想什麼的書。因為他跑步時基本上什麼都不想。我自己也是,覺得要在跑步時繼續思考有意義的東西都是徒勞。真要說的話,只是想怎樣跑快一點而已。跟村上一樣,跑步可以算是給自己的空白期,不如說是為了這空白期而跑。在跑步時不思考,讓腦袋休息,將「勞動」這一件事交給身體。不給自己空白,不麻木自己的話,會很想停下來;不給自己空白,腦袋會變得閉塞,會轉不過來。

這本書,是作者對跑步這件事,跟寫作的關係。也有一些作者的心路歷程之類,有一點個人傳記的味道。不過總的來說,這是一本關於跑步的書,每天的練習,第一次的全馬,和跑了 100km 的超級馬拉松的經歷,和作者變得不能「認真跑」的原因 。後期也有作者參力三項鐵人的經驗分享。

在這物質豐盛的香港,令人變得懶惰,沒有目標。對事情變得容易放棄,得過且過。長跑是訓練身體和意志的好方法,不是跟其他人競爭,而是達成自己訂下的目標,今天要幾多分鐘完成之類,跟自己作比賽,超越自己。慢慢的,一步一步的,跑向終點。

「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