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新聞,合和實業「決定大幅縮減合和二期發展計劃,總樓面面積大幅縮減31%」、「樓層由93層減至55層」,而政府覺得「從來未試過有發展商決定作出這樣大幅度的縮減」、「證明發展商聽取市民的訴求而作出修訂,政府表示支持」云云。
今次發展商的讓步好像很大,樓層減去 38 層而不減公共空間。問題是,為什麼發展商能一開始就提議建 93 層高樓而獲批呢?現在一減高度,便令人覺得它有盡社會責任,計劃應該獲批。但你不覺得那是低劣的談判技巧嗎?
看倌有否到內地購物的經驗?大部分商戶一開始會叫價極高,一看到你表示沒興趣,便立即放血減價。減幅之大,令人咋舌,一千元的東西可減至少於一百元有交易,令人覺得「很抵」、「賺到了」。其實,你認為商家會做蝕本生意嗎?
現在此事件,就像到內地購物一樣。發展商一開始獅子開大口,「賺到盡」。一遭到反對,便降價求售,減低發展密度,政府便如恨嫁新娘,立即應承。政府在當中真的有賺嗎?
整件事顯得政府是一個被動的角色,沒有什麼「話事權」,因為堿規會已批了 93 層的計劃,令政府只能靠運輸署的交通評估阻撓計劃。相反合和因為有已批的規劃在手,有很大的談判籌碼,只要減低一些高度,便容易給人有讓步的感覺。政府理虧在先,加上經濟轉差,不答應計劃去刺激經濟、創造就業的話,也會引起民怨,現在答應了,勉強叫「雙贏」,畢竟大財團也要賺錢的。
希望政府能在此事件吸取教訓,不要亂批圖則,也不要在財團在「讓步」後,立即出來領功似的,圖添笑話。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張貼留言